根据《2024年度哈尔滨“丁香人才周”(秋季)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》规定,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,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:3的比例,若达不到1:3比例,将取消该招聘岗位。现将取消岗位事宜通知如下:
岗位取消统计表
序号 | 主管部门 | 招聘单位 | 岗位代码 | 岗位名称 | 招聘人数 |
1 |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| 木兰县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中心 | 240013 | 技术员 | 1 |
2 | 木兰县教育局 | 木兰县特殊教育学校 | 240046 | 心理咨询教师 | 1 |
特此通知。
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5月21日